时间:2025-04-2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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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新闻呼和浩特4月22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25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
2022年入学(2025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2022年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
(2)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另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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