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通报!湖北5起酒驾醉驾

时间:2025-09-24 15:28
来源:湖北日报

1.png

  中共湖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现将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原讲师周洋醉驾问题。2025年3月11日晚,周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08mg/100ml,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5年9月,周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职工孔梦庆醉驾问题。2025年5月1日凌晨,孔梦庆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61mg/100ml,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5年8月,孔梦庆受到开除处分。

  钟祥市档案馆副馆长、二级主任科员刘先祥酒驾问题。2025年5月2日晚,刘先祥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受到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刘先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北十八里长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所所长毛仟东酒驾问题。2025年4月5日晚,毛仟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毛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潜江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鲁军酒驾问题。2025年3月26日晚,鲁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76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7月,鲁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知敬畏、心存侥幸、漠视安全,以身试纪、以身试法,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格自我约束,守牢底线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查看原文】 【编辑:江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