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4 17: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以下简称《金融十条》)。
二、主要内容
《金融十条》聚焦自贸试验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金融、优势特色产业、年度重点任务等5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
(一)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围绕今年4月获批的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金融创新助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二)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提出开展沙戈荒大基地千亿授信行动、实现能源类企业新增授信不低于500亿元、稀土类企业融资同比增长10%等目标,全力服务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三)科技金融方面。以贷款、保险、债券、股权、基金等组合方式,提出新增科技贷款800亿元、发行科技创新债券500亿元、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子基金10亿元等目标任务,以金融活水激活创新动能,切实加大科技企业支持力度。
(四)优势特色产业方面。围绕建设国家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出全区农畜贷授信超百亿元的目标,要求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针对高载能产业融资堵点,部署大宗商品信用证百亿计划。
(五)年度重点任务方面。提出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划”,明确年内新增上市企业1-2家,辅导备案企业扩容至10家以上,进一步巩固“十四五”上市工作成效。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清欠工作,推动应贷尽贷,激发市场活力。
三、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金融十条》紧扣调研中企业反映的融资堵点卡点及盟市提出的重点难点,聚焦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着力破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瓶颈制约。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金融十条》在定性部署基础上,设置15个定量指标,做到条条有数据、项项可评价,各项指标均经调研论证,既立足区情实际,又体现加压奋进,确保目标科学管用、可及可达。
解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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