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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物业也收了楼道电费。”近日,家住临河东兴嘉府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已经交了物业费,但小区物业还向他们收取楼道电费,感觉很不合理。

  4月22日,记者到东兴嘉府小区采访。业主张先生说,春节前,小区物业人员上门收了2019年度的楼道电费,每户50元。“东兴嘉府属公租房,业主都是低收入人群,按说交了物业费就不用再交楼道电费了吧,这费收得不应该。”

  该小区物业——巴彦淖尔市金泰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史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公司年前收取的是2019年度的楼道照明费,收费时向业主进行了明确告知。最近,有个别高层业主看到“掌上巴彦淖尔”报道的关于“收取楼道照明费不合理”的新闻后,与公司协商过此事,公司也答复业主,从2020年开始不再收取这项费用。(郭锐)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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