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网 > 盟市 > 巴彦淖尔 > 正文

  磴口县司法局补隆淖司法所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成功调解了一起淹地损害赔偿纠纷。

  6月末的一天,补隆淖河壕村四组村民王某某(化姓)和妻子来到补隆淖司法所,说他家的3亩拱棚香瓜和2亩番茄3天前被淹了。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到现场查看,并组织相关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被指认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李某某(化姓)称此事与他无关,不接受司法所的调解,要求王某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工作人员只能建议王某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在接下来的近半个月里,王某某跑信访局、向有关部门反映,就是不走诉讼途径。为了减轻王某某的诉累,司法所所长找了村领导给李某某做工作。最后,李某某同意到司法所调解解决此事。

  7月1日上午,王某某夫妇和责任人李某某、张某(化姓)来到司法所。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王某某获得补偿款1800元。(记者 李博 通讯员 边武清)

编辑:刘嫱
0

北疆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飞阅内蒙古 航拍小井沟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