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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网消息(内蒙古晨报记者 郝琴 实习记者 李娜)3月19日,李女士和朋友在一个微商处买了两双鞋,共花费340元。付款后,李女士便等着收货了。

  一周后,朋友的鞋便收到了,而李女士却等了快一个月,于4月18日才收到了自己的鞋。除此之外,李女士称自己明明要的37码的蓝白条,但到手的却是38码的橘子汽水色,根本没办法穿。

  4月24日微商终于发来地址和手机号让其邮寄,但李女士的快递寄出后,云南省曲靖市的顺风客服联系李女士表示收件人号码为空号,随后李女士一直联系微商无果,直至5月8日快递显示已签收。

  收到退货后,微商久久没有发新货,李女士遂提出退货,但微商以没钱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多方考虑后,李女士提出换一个款式并选了一双新鞋,协商后,李女士给微商补了30元,将鞋换成了玫红色。

  5月26日李女士再次收到了鞋子,却没想到居然还是上一次的38码橘子汽水色。随后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想避免他人也上当受骗。

  记者致电了云南省曲靖市的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微信朋友圈这种个人营销的情况,需要对方提供微商店铺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不能提供,则无法受理。其只负责调解经济纠纷,对于商家身份不明确,地址不明确建议报警处理,因为只有警方才能通过微信或者其他方式联系到商家。对于这样的问题是否有管理措施,工作人员建议咨询法律援助。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呼和浩特市的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与曲靖市消协回应一致。除此之外,工作人员介绍还有一个方式是去微信公证号进行投诉上传其证据,但仅限解决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纠纷。

  对此记者采访了律家保的张律师,张律师表示,由于金额较小,不适合诉讼。因此建议先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且卖家属于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所以大家在进行消费时尽量避免和个人的交易,没有平台管理,营业执照的卖方,消费者的权益不太容易得以保证。(记者 郝琴 实习记者 李娜)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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