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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和化解矛盾同频共振的有效方式。2023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调查走访、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工作重点,促成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案件和解35件,民事支持起诉诉前和解156件,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助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支持起诉解“薪”愁 检察和解化纠纷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检察和解 ”的办案模式,成功办理一起涉243名农民工的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成诉前和解,支持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000万元,实现了依法维权、社会关系修复与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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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赴某社区居委会送达和解协议

  “特别感谢检察官们的辛勤付出。”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5家公司的243名农民工收到了被拖欠的1000万元工资。

  2022年至2023年间,5家建设公司的243名农民工受雇于新城区某村回迁房项目从事外墙装饰施工等工作,施工完毕后,作为发包方的某社区居委会迟迟未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导致建设公司无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经多次催讨无果,2023年8月,5家建设公司代表243名农民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新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认真倾听申请人的陈述并审查了相关材料,随后立即向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经检察官办案组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涉及人数较多、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诉讼时间、金钱成本较高,诉讼能力弱,遂展开调查核实、调取相关证据,确定243人被拖欠工资的金额明细及身份信息,在此基础上,检察官联合当地街道办事处多次联系某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以案释法讲述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依法支付拖欠工资。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某社区居委会如约将拖欠的全部工资支付完毕。

  “对于农民工兄弟来说,一份工资,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为农民工起诉维权和工资支付提供高效全面的帮助,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便民利、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让人民群众在办案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军属权益得保障 军地协作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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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地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赴张某家中走访调查

  依托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共同签署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府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军地联合的办案模式,近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就军属张某兵与崔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最终肇事人对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26万元,有效维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溯到2022年9月,在和林格尔县街头驾驶货车的崔某将正在人行横道行走的张某兵撞伤,张某兵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兵的儿子张某服役于空军某部队。张某向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反映,父亲在住院救治期间花了20多万元医疗费,因崔某拒绝赔偿,自己的母亲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自己又远在千里之外服役,请求检察机关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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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军属向检察官送锦旗

  因该案涉及刑事犯罪,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属地检察机关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军地检察机关依托共同签署的《实施意见》,决定民事支持起诉、刑事审查同步推进。经初步研判,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决定采取“统分结合、上级指导、下级推进、军地联合”的办案模式,与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共同做好前期调查,指导申请人递交书面支持起诉申请及调取证据等。案件正式进入办理环节,由和林格尔县检察院负责案件审查、法律文书出具。

  随后,和林格尔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崔某提起公诉,张某兵妻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与和林格尔县检察院随即发出支持起诉书。经过法院、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崔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张某兵的亲属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书,并支付赔偿金26万元,张某兵的亲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法院也以交通肇事罪对崔某作出判罚。由此,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千里以外的军人得以安心。

  公开听证解心结 闲置大棚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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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案情 确定办案思路

  公开听证在促进高质效办案、促进矛盾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通过召开公开听证,成功化解了一起十年之久的群体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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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赴案涉闲置蔬菜大棚实地走访调查

  早在2013年7月,当地村委会决定以政府补贴、村民购买的形式兴建蔬菜大棚,王某等7人借用该村村民的名义购买蔬菜大棚并将钱款交给该村时任村主任刘某某,而刘某某早已将村民购买大棚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并因刑事犯罪被判刑。村民们大棚没买到,购买大棚的钱款也退不回来。王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退还购买蔬菜大棚款。法院经审理,判决由村委会返还当事人购买蔬菜大棚款。后因村委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外,在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判决中,法院责令刘某向村委会退赔蔬菜大棚款200.5万元,因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执行也已被终结。2022年9月,村委会认为刘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村委会无关,并以此为由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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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听证会现场

  检察机关经过充分讨论后,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寻找办理案件的突破口。 在听证前,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各方当事人诉求,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选择了具有企业管理、调解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为听证员,同时邀请执行法院派员到场参加。听证会上,创设性地提出“以闲置大棚租赁抵债”的调解方案,即将村里现有的空置大棚通过免租金的方式租赁给交付款项,但是未取得大棚使用权的当事人使用,以抵顶村委会应返还款项。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场均同意此方案,并且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这场长达十年的纠纷画上句号,闲置大棚终于派上了用场。

  暖藏于情,情系于民。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持续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能动履职中不断深化检察为民服务举措,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司法为民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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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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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拉萨河谷风景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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