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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  张杰华/摄影

  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客户端记者 李艳红

  11月28日早8点,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走廊的宁静。

  白静三步并做两步打开办公室门,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

  “刚进入检察系统时,总想着有一个慷慨激昂的时刻,可是现在的想法变了。当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一个又一个矛盾化解,自身的价值观油然而生。”白静分享到此,笑了。

  白静,80后,蒙古族,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前不久,白静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每天都应该站在新的起跑线上

  白静,2010年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从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天,她就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赫然写着“每天都应该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初到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白静发现这里所接触的案件复杂繁琐,既没有想象中作为公诉人在法庭慷慨陈词指控犯罪的机会,也没有反贪干警侦查案件、询问嫌疑人的刺激,有的只是面对一个个申诉群众渴求“公正”的眼神和成百上千种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但她并没有丝毫的退缩畏惧,反将这视为全新的挑战和磨砺,沉下心来,广泛钻研相关法律法规、深研办案规则,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争当“行家里手”。每有模棱两可的问题,她都会“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探究竟不收兵。

  同时,她积极发挥理论功底扎实的特长,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撰写相关检察工作论文,其中一篇被《第三届全国民行检察西部论坛论文集》收录。

  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面对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修改,为了尽早地掌握新法,适应工作转变,产假没有休完她就提前回到工作岗位。

  2013年11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她积极研究探索办案规则及业务系统的流程节点,第一个准确熟练地掌握了操作要点,积极主动地为其他干警辅导演示。并结合办案实践,提出对该操作系统的修改意见,均被上级院采纳。正是这种如履薄冰、精益求精的精神,让她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 “个人嘉奖”、“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等可喜成绩。

  帮弱势群体讨说法

  聊天中,白静说起自己办理的案件时,有几起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2013年,她办理了一起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申诉人一方是两位年近70岁的退休老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两位老人虽然不同意拆迁补偿标准,但最终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该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并驳回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两位老人说,如果检察院也不能主持公道,他们就去北京上访。

  虽然从法律上,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能成立,但考虑到两位老人不懂法律,经济又不富裕,不能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了做好检察环节的息诉罢访,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白静并没有仅是作出不支持决定了事,而是认真研究案卷中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查阅该房地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最终发现本案中该房地产企业拆迁开发的住宅小区,因资质不全,根本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回迁房屋及相关手续。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她先是向两位老人耐心释法说理,讲明检察院不支持他们监督申请的理由。随后,她告诉老人,虽然这次败诉,但合同依然有效,在房地产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时,他们还有机会依法主张权利,并且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程序以及几家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耐心地讲给老人,看到老人一一记下之后,才松了口气。

  过了几个月,其中一个老人激动地打来电话,告诉她说因为该房地产公司没有能够按时履行合同,老人重新起诉至法院,并且胜诉,这位老人在电话里还告诉白静,这段时间,老伴一直在住院,但仍然念念不忘要感谢她,感谢这个小姑娘对他们这么耐心、负责,让他们知道如何用法律正确捍卫权利。

  2014年,白静在办理赛罕区巴彦镇黑土凹村民与该村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中,由于申诉村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直被扣在村里,导致无法提供证据而败诉。

  为了调查核实本案的关键证据,白静多次前往村里实地查看,走访其他村民,仔细询问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被占土地情况,并耐心地为村委会干部讲解法律,要求他们将应由村民持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归还给村民。

  查明案情并取得新的证据后,她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检察院支持了她的提请抗诉理由,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还没等法院再审开庭,激动的村民就拿着印有“公正廉明、执法为民”的锦旗找到呼市检察院,见到承办人白静后,激动地说,“我们已经打了两年官司了,这次来检察院本来没有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你真能为我们做主,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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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  张杰华/摄影

  公益诉讼的探索者

  正是带着对检察官的热爱和初心,白静不断探索……

  2015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成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白静和她的同事成为吃螃蟹的第一批人。

  公益诉讼案件中,案件主体各有不同,涉及领域也多种多样。为了能够与相关部门有效对接和交流,白静和同事们常常加班加点,不断学习与案件相关的各个门类知识。

  那段时间,白静办公室的灯常常要亮到很晚。同一间办公室的卓娜2017年一到检察院,就赶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她说:“白静就好像一个公益诉讼的活法典,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一次我长长叹口气,白静说,不要叹气,叹气事情也得做,不叹气事情也得做。在她心里,好像从来没有困难。”同事包欢欢说。

  带着这种直面困难的勇气,白静很快成为公益诉讼的行家里手。白静告诉记者,她和同事全程跟踪参与了呼和浩特所有公益诉讼案件。几年来,呼和浩特通过公益诉讼工作共督促清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采企业51家,督促整治41家危害水源地安全企业,督促下线207家不符合规定的网络外卖商户……

  她作为主讲人,开发了课件“检察机关提起国土类行政公益诉讼的有关问题”,被最高检选为2018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微课程。白静还被选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先后为8个盟市检察(分)院实地授课10次。

  白静还参与了最高检“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研究”“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研究”等重点调研课题,作为执笔人之一完成的《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以行政公诉与刑事公诉的区分为视角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以内蒙古检察机关试点实践为视角的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问题研究》,均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

  “在刚进入检察系统的时,我不知道理想还有多远。每当经过了繁复、艰辛的工作,看到群众不再迷茫的目光,看到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难题被解决,心中总有极大成就感。通过我们的努力,真真切切地让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变得越来越好,让我们工作和理想有了真实的连接。”白静说。(完)

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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