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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至此,“申聪被拐案”落下帷幕,但由此引发的思考才刚刚开始:何以至此?

  根据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向红星新闻提供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除张维平、周容平两名拐卖儿童罪的主犯外,申聪被拐案还涉及其他3名人贩子,他们分别是:被判无期徒刑的杨朝平、刘正洪,以及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的陈寿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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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军良(右)和另一名被拐孩子家长

  研读前述《判决书》发现,申聪被拐案的这5名人贩子都来自同一个村庄——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黄杨镇清溪村。

  “这事发生后,在我们村中引发极大震撼。”4月27日晚,清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感到很痛心,但这是他们罪有应得。”

  01村里出了5个人贩子

  “申聪被拐案”至今早已广为人知。

  2005年1月4日10时许,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4人来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庄街道江龙大道68号的出租屋楼下。随后,由周容平、陈寿碧在楼下把风、接应,杨朝平和刘正洪带着大号透明胶、辣椒水等工具,闯入申军良租住的出租屋内。

  据申军良向红星新闻介绍,案发时,他还在厂里上班,他妻子于晓莉正在出租屋内做饭,当时即将满一周岁的儿子申聪则在床上睡觉。

  判决书显示,杨朝平和刘正洪进入屋内后负责捆绑和控制于晓莉,随后,他们把申聪强行抱走并转交给周容平和陈寿碧藏匿。最后再由周容平转交给张维平销售,张维平以13000元的价格将申聪贩卖后分赃。

  法院审理认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而张维平,包括参与申聪被拐案在内,他前后一共参与拐卖儿童9宗、涉及9名儿童,且是累犯。

  据申军良向红星新闻透露,在周容平被执行死刑前,周容平的弟弟多次给他致电,希望他能给周容平出具谅解书,期待周容平能免去一死。周容平弟弟对此给出的理由是:“我哥就参与这么一单。”

  事实上,在申聪被拐案中,周容平的角色不容忽视。判决书显示,周容平是“犯意的提起者”:事前,他伙同同案被告人密谋策划、准备犯罪工具;事中,他具体参与入户强抢被害人的行为;事后,他又将被害人交给张维平贩卖。

  法院认为,在申聪被拐案中,周容平的作用最重要,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给当地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危害,依法应予严惩。

  在申聪被拐案中,尽管张维平只是“转手倒卖”角色,但这是个累教不改的惯犯。判决书显示,1999年7月19日,张维平因拐卖儿童罪被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3月2日,张维平因犯盗窃罪被原增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0年5月31日,张维平又因犯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满释放后,张维平又参与拐卖申聪的案件。

  令人震惊的是,前述5名人贩子都来自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黄杨镇清溪村,他们大都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年纪最小的是刘正洪,出生于1982年。

  “相对于其他人贩子,刘正洪的家教其实还不错。”4月27日晚,清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此,村里也感到很震惊,但他同时强调,“村民也认为,这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除了都来自同一个村庄,前述5名人贩子还存在更亲密的关系,比如张维平和周容平是老表关系——“他们的母亲是亲姐妹”。此外,周容平和陈寿碧还是夫妻关系。

  一个村里为何出现5个人贩子?尹际试着向红星新闻分析:“应该说,这里面有过去贫穷落后的因素,也有文化知识太少、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

  据他介绍,前述5名人贩子书读得少,出社会也早,加上出去后,他们和村里的联系也很少,这导致他们走上了歧途。

  “这是很痛心的事情,但也很可恨。”尹际说,“事已至此,他们也要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负责,我们觉得这个(法院判决)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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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配图 据ICphoto

  02为何对“老乡”也下狠手?

  贩卖儿童无疑给他人、社会带来巨大伤害。人们的困惑在于,同为在外漂泊的打工人,为何不能对他人的冷暖和苦难感同身受?

  特别是张维平,判决书显示,他很少进厂打工,白天大多在出租屋睡大觉,看到哪里有孩子,他就冒充老乡套近乎、在附近租房,主动给孩子买糖、混熟后,以帮忙照看孩子或趁人不注意时,突然抱走孩子售卖。

  查阅判决书发现,张维平,这是个几乎以贩卖儿童为业的人,每个儿童经他手售价在1.2万到至1.3万元不等,由此给被拐家庭带来巨大伤害。

  2005年12月,为拐卖儿童牟利,张维平在广州市黄埔区龙珠酒店后面的出租屋租房居住。期间,他故意搭讪、结识在此居住的夏某菊一家,同年12月31日7时,趁夏某菊的家人不注意,张维平把夏的儿子杨某鑫(当时年仅2岁2个月)抱走,最后以1.2万元的价格售卖。

  据夏某菊向警方介绍,孩子被拐后,丈夫杨光(化名)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到2008年上半年,丈夫开始自言自语,总觉得有人要杀他,有时还把水果刀带在身上。

  “他不愿去看病,2008年下半年,我们就带他从广州坐火车回四川达州老家。”夏某菊说,但上火车没多久,丈夫就去厕所了,但很久,她都没有见丈夫从厕所出来,“去厕所看,也见不到人,火车广播也找不到人”。

  在紧张和不安中,火车驶入四川境内,夏某菊突然接到乘警电话说,在广东清远市境内有个人,想让她确认是不是她要找的丈夫杨光。

  “乘警没说这个人当时怎么样了,我们到了清远才知道,我丈夫跳火车死了。”夏某菊说,随后,她带着丈夫的骨灰回到了四川老家。

  杨某鑫被拐时,是由他爷爷杨某平带的。因此,杨某平很是内疚,甚至很害怕再次带孩子。杨光的哥哥杨斌(化名)介绍,父亲后来在老家帮他带孩子,但历经侄子杨某鑫被拐后,父亲很害怕再带小孩,“他经常叫我回去带小孩,他出来打工。”杨斌说。

  据申军良介绍,申聪被拐走后,他妻子也受到极大精神打击,一度造成精神失常,曾被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如今孩子找回后,她的精神状况才逐渐好转。”申军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另一被拐孩子的母亲也介绍,2005年5月26日,儿子欧阳某豪被拐时还不到3岁,因伤心过度,她家婆当年就去世了,“去世时才50多岁”。

  判决书载明,经查,张维平在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两年多时间内,一共拐卖儿童9人,对被拐儿童的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导致1名儿童的父亲自杀死亡,3名被害人至今下落不明,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给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危害,应予严惩。

  红星新闻查阅相关判决书发现,张维平参与的系列儿童拐卖案件中,受害者都是和他一样来自他乡、在广东漂泊的打工人,但共同的出身和经历并不能阻止他对“老乡”们下狠手。相反,利用共同的出身和“老乡”对他的信任,利用给孩子买糖、逗孩子玩的机会,张维平努力和对方混成“脸熟”,期待自己突然抱走孩子的那一刻,孩子不会因此哭闹。

  在同村人看来,“张维平们”也很陌生。“在村里等熟人社会,他们的表现还可以,没有出现偷盗、打架等不法行为,但在外面却干出这样的事来。”尹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除前述提及的这5个人贩子外,最近这些年,全村800多户、3000多人中,没再出现一单刑事案件。

  红星新闻记者 韦星 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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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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