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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7年来,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2021年调查数据显示,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为8.6%,比201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中国依法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报告表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强化干预处置措施方面,一是实行强制报告,解决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二是及时出警告诫,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三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暴力侵害;四是行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报告称,7年来,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实现了新发展,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报告指出,2021年,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显示,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为8.6%,比201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成效。

  针对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表示,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儿童以及精神、智力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遭受家庭暴力发现难报告难,依然是制约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瓶颈,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仍有差距。

  报告称,干预制度利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与中国婚姻家庭民事案件数量相比,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数量占比较小,部分家庭暴力受害人选择通过公权力救济意愿不高,不懂申请、不敢申请;有的地方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有认识偏差,发放较为谨慎。

  报告特别指出,从宣传内容看,宣传法律文本多,而对于“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棍棒底下出孝子”“男尊女卑”等认识误区辨析不够有力,对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防范家庭暴力升级的作用宣传不到位。

  针对下一步工作考虑,报告表示,将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完善告诫处置制度、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庇护机构作用、加强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的教育矫治,进一步强化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治理等。(记者 黄钰钦 梁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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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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