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国内 > 正文

  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梁晓辉)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拟于下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17日在北京说,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等问题,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草案在防止广场舞噪声扰民方面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违反规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在治理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方面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完)

编辑:周逸
81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党史展厅亮相校园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