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国内 > 正文

新华社贵阳9月15日电(记者汪军)记者15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郑晴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郑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郑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郑晴利用担任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融资借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3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郑晴部分受贿系未遂,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遂对其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61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沙漠里的“星星酒店”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