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国内 > 正文

  央视网消息:据“今日绥芬河”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8月10日发布《台风“卡努”将对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产生较大影响降水同时风力较大》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0日夜间至11日夜间,牡丹江东部局地降雨90~110毫米,东南部降水较大区域与前期降水较强区域高度重合,次生灾害风险较高,绥芬河市前期与后续降雨累计将达到200毫米以上。根据《绥芬河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0日13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全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绥芬河市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组织成员单位进驻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转防办,要加强风险会商,落细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盯紧看牢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堤坝、中小河流、城乡易涝区等重点薄弱部位,果断组织对风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

  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除必要的保障民生从业单位外,其他各类企业、经营场所要停工停业。所有景区全部关闭。幼儿园、中小学校、暑假培训机构全部停课。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工地塔吊、脚手架要提前做好加固防护措施。所有低洼处、沿河两岸、野外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

  全体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尽可能留在室内,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远离河流、水库等危险区域,不要去防汛抗灾现场围观,车辆尽量停放在安全区域。居住在高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需要转移的群众,要积极配合所在基层组织(村、社区)要求,及时按要求进行转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督导工作。其他事项视雨情、汛情变化另行通知。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63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沙漠里的“星星酒店”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