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8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3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1月起相继实施。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先后修订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9部分:交通事故管理区》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修订后的3项国家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其他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各类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提升:
一是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适用范围由“机动车”扩展至“车辆”,将非机动车纳入标准范围,统一网约车、充电站等图形,为百姓日常出行提供便利。
二是更新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形状、颜色、字符、尺寸、设置使用等要求,更加强调路权和通行规则的统一性,将左侧车行道边缘线改为黄色,停靠站标线、专用车道线等均改为白色,进一步明确通行规则,减少逆行风险;新增换道线,设置在交叉路口专用左(右)转车道、车道减少路段等位置,提醒驾驶人注意是否需要变换车道,给驾驶人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指示信息。
三是首次提出交通事故管理区交通标志的一般规定和设置要求,将交通事故管理区分为预警区和警戒区,明确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的颜色、尺寸、设置等要求,能够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这3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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