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11月24日从中央空管办获悉,中央空管办日前制定出台《国家级和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1.0版)》《国家级和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交互规范(1.0版)》,对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规范。
据中央空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上述文件,中央空管办将统一空域管理、飞行信息、飞行服务等模块接口,规范飞行申报、告警、联动处置等功能要求,全面加强全国低空飞行活动动态监管与服务。同时,组织各地区空管协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人员专题培训,系统提升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能力,推动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向“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转变。
这名负责人介绍,规范低空管理系统建设,要坚持严控风险,一体打造低空空管、联合监管等核心功能,完善航空器登记、人员资质认证、用空审批、电子围栏等监管功能,实现对有人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国家与民用航空器的统一管理与防控;坚持全国一体,按照“国家—地区(省)—市”三级构想,体系设计全国统一的一体化平台架构,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全过程监管”;坚持数据共享,通过跨部门的统一数据底座,纵向贯通国家、省、市级平台,横向连接网信、发展改革、工信、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民航等部门有关系统,实现飞行信息按需共享、飞行活动联动监管;坚持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与低空管理深度融合,增强基于大数据、大模型的空域规划、航迹预测、冲突预警、计划审批、飞行调配等能力,拓展有人/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新模式。
这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央空管办将以安全管理为重点,全方位构建低空飞行活动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运行规则、人才力量、设施设备等体系,持续提升空域管理质效,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稳步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