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引起消费者关注:明年起,将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同时取消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车船税免征优惠。政策调整的原因是什么?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会不会因此“减速”?
产业成熟,普惠式税惠政策具备适时退出的基础
读者关切:为什么要取消部分类型车辆的车船税减免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发文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该减免政策出台时,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仍在攻坚,上下游产业链根基薄弱,市场接受度有限。税惠举措有效降低用车成本、提升消费需求,10余年来持续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此次政策调整,原因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本面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今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744.6万辆,整体渗透率升至49.6%;7月,新能源汽车月度新车销量占比首次突破60%、累计占比首次突破50%。普惠式税惠政策具备适时退出的基础。
政策“先扶持、后退出”的做法,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常规思路。比如,家电节能惠民工程到期停止、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目录定期修订与动态调整等,都是根据产业发展周期动态优化政策工具、贴合市场形势灵活调控的举措。
精准激励,能更好激发产业提质培优的动能
读者关切:如何评估此次政策调整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
从市场需求看,以常见货运车辆为例,整备质量5吨货车每年车船税为数百元;按辆计征的各类客车,年税额区间在480元至1440元,这笔年度支出在车辆使用总成本中占比较小,不会降低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接受度。
从产业发展看,政策调整后,用车企业会更倾向于环保性能高、耐久性强、综合使用成本更低的产品,倒逼车企减少同质化竞争,依靠产品实力赢得订单。
从市场培育看,如果一直沿用税收减免政策,会造成燃油车与新能源汽车之间税负失衡,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恢复征税,有助于为整个汽车产业发展涵养更加健康的消费土壤。
在上述三个维度中寻求“结合点”“最优解”,最终体现为对此次政策调整时机、税负程度、征税对象等的综合把握。还要看到,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仍在持续,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延续实施,把扶持方式由普惠让利转变为精准激励,能更好激发产业提质培优的动能。
相关类型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读者关切:为什么此次调整,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然不征税?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以发动机排气量作为税目分档标准。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没有内燃机,不存在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征税对象。
适时优化税惠举措,并非弱化产业扶持政策力度,而是兼顾税收公平与产业成长,既能规范市场秩序、夯实税制根基,又能持续释放产业内生活力,从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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