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云鸮”专项行动。
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全面加强安防工作,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要梳理历年文物被盗、丢失案件线索,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明文物去向;发挥“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核查文物犯罪线索。
要强化联动配合,优化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文物专家随警作战模式;主动对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要筑牢安全基础,坚持整体防控,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专项重点打击盗掘盗窃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盗窃国有馆藏文物等犯罪,集中打击以“探宝”为名盗挖地下文物、依托网络平台非法贩卖文物、以拍卖等合法渠道为掩护倒卖文物、走私文物、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要快破现案,深挖扩线,全力追缴被盗文物,彻底摧毁犯罪链条。要多破隐案,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行刑衔接,增强主动发现、主动打击的意识和能力。要全面梳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馆藏文物、盗窃石窟寺石刻、倒卖文物等积案,开展破案攻坚。要守牢安全底线,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文物部门,共同整合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安全巡查,开展普法宣传。
据了解,自5月15日开展“云鸮”行动以来,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共立案侦办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损毁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0余名,追缴涉案文物27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230余件。
(总台央视记者 王莉)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