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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3年春季招生工作中,有收到反映社会上存在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开放大学的名义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涉招生的虚假广告及信息,严重扰乱了内蒙古开放大学正常的招生及办学秩序。为维护办学声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此郑重声明:

  一、内蒙古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是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在内蒙古办学的主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组织机构,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开放大学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批复的学习中心开展办学行为,要求办学体系内各地方学习中心要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入学资格审核等环节工作,内蒙古开放大学的每季度招生简章及开展招生工作的学习中心均公示在学校官网(https://www.imou.edu.cn/)。

  二、内蒙古开放大学从未在内蒙古任何地区授权代理机构或委托个人以“国家开放大学”或“内蒙古开放大学”的名义代理招生。任何自称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或“内蒙古开放大学”招生,宣称“不用学习”、“不用考试”、“免试免考拿证”、“包学包过”、“报名=毕业”等虚假宣传以及乱收费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与内蒙古开放大学无关,若查实相关机构或个人存在侵权行为,内蒙古开放大学将保留一切诉之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三、内蒙古开放大学始终坚持规范办学、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对招生录取、收费、教学组织、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规范的管理和要求。请广大学员登录内蒙古开放大学官网查询招生简章,了解正规的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违规宣传的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四、内蒙古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全区授权共70家招生单位参与招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可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招生工作,但严禁跨区域招生。

  五、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稳定运行。审批授权的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合作或存在“点外设点”等违规行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代理招生。严格按照内蒙古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不得收取除报名注册费、学分费、考试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招生单位停止招生2 年。

  附件:2023年秋季各分校及所属学习中心、各直属学习中心名单

  内蒙古开放大学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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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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