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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刊发消息《杨先生购房受骗,国新房产没有责任?》:杨先生通过鄂尔多斯市国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房产)购买房屋,在缴纳7万元订购意向金后,该公司负责签订合同的员工冯博却失联了。

  6月5日,鄂尔多斯市民崔先生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崔先生在2019年通过国新房产购买房屋时,也经历了和杨先生一样的遭遇。

  据崔先生回忆,2019年8月,他前往国新房产准备买房,然后国新房产安排区域经理冯博接洽崔先生买房一事。2019年9月25日,冯博代替国新房产先后向崔先生收取6.6万元房屋定金。2019年10月25日后,冯博的电话一直未能打通,随后崔先生前往国新房产询问房屋买卖进度。国新房产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合同,将崔先生买房一事搁置不管。

  “国新房产是鄂尔多斯市国资委旗下的国有企业,该公司安排区域经理冯博作为我的购房向导,我始终相信该公司为我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真心诚意为我买房事宜尽心尽力服务的,且该公司从未告知区域经理冯博不能代收任何费用。所以在冯博要求我支付房屋定金并说可以解决房屋过户问题时,我没有什么疑虑。区域经理冯博失联后该公司既没有后续管理,也不过问该房屋买卖合同后续进展。我虽然已经向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和国资委督察组反映情况,也向公安局报过案,但一直说该公司正在处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以审计为由故意拖延,拒不返还当时所交定金,事情已经过去了7个月了,我实在是拖不起啊。”崔先生告诉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国新房产负责人郭锦瑞。他说:“我公司已经就此事报案,目前只能等待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了。”(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范亚康) 

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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