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社会 > 正文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5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法院认定,被告人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072万余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有214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非法持有猎枪4支、猎枪子弹955发,情节严重。

  法院判决被告人孟建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编辑:江海
0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嫦娥五号返回器安全着陆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