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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玉泉区局积极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与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经过玉泉区局专卖稽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于9月1日开出呼和浩特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

  玉泉区局全体专卖人员通过日常走访、发放宣传页、微信群传播等多种形式,重点在辖区中小学周边的商户、路段宣传电子烟存在的安全隐患,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呼吁社会各界自觉抵制售卖电子烟行为。同时全面收集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零售商户和非零售商户的基本情况,整理信息,建档监督管理,常态化监管电子烟销售行为。

  8月23日,玉泉区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经局领导批示安排玉泉区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

  8月25日,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取监控系统中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视频录像、经营者与未成年购买者的收付款记录、询问涉案人员,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提取交易记录,固定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该店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烟杆1支、烟弹2枚的行为。

  9月1日,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成该店限期整改,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元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效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玉泉区局将加强对校园周边持证户的检查走访和后续监管,进一步加大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一切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售烟行为,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贡献力量。

编辑:周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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