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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今天交管12123处理违章(法),打折全部违章(法)只扣1分100元,或者不扣分,只罚款。”

  3月16日,一条关于“交管12123处理违章(法)可打折”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

  公安部交管局全国统一电话12123客服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有关减分优惠的通知,可向属地交管部门咨询。

  据了解,网上所传的“扣分打折”疑为公安部新交规对违法扣分的调整。红星新闻记者从一些同事的12123APP扣分记录上发现,原来“违反标志标线”类罚100元扣3分的处罚已变更为罚100元扣1分,而闯红灯之类的处罚仍然是维持“罚200元扣6分”不变。这一点,记者拨打成都交警962122服务热线,从工作人员处也得到了证实。

  工作人员表示,公安部发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多项交通违法记分有调整,目前系统正在调试中,若市民现在进行交通违法记分处理,根据系统提示正常操作处理即可。但为避免出现问题,稳妥起见,建议市民4月1日以后处理交通违法记录。

  

  

  

  

  

  

  ▲网传记分处理

  

  

  〖链接〗

  注意!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有重大调整

  驾驶证代扣、卖分行为扣12分,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2022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规则将迎来调整,并新增部分扣分条款。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扣分降低: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2分降为9分)

  3.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12分降为9分)

  4.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降为6分)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12分降为9分)

  6.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分降为3分)

  7.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9分降为3分)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9.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降为1分)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扣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6分升为9分)

  新增违法记分规定: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一次性记12分。

  2.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性记9分。

  3.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性记1分。

  此次新规中,也对部分记分行为进行了删除,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等11项行为。

  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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