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社会 > 正文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陈泓锦邵伯森)“我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你们的付出!”近日,陆某知道自己已经登记了户籍,并收到了法院对其减刑五个月的裁定书,激动地向湖南省岳阳市荆剑地区检察院检察官道谢。

陆某今年28岁,2016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近年来,他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然而,今年2月,荆剑地区检察院驻岳阳监狱检察室进行“应减不减、应放不放”专项检察时,发现陆某没有户籍和身份证号码,无法正常对其启动减刑程序。

通过与陆某沟通,检察官得知他的生母是云南省广南县人,未与其生父登记结婚,生下陆某后,她没有为陆某登记户籍。陆某1岁多时,因父母感情不和,他被母亲带到湖南省平江县,与继父共同生活。由于家庭贫困,加上父母疏于照顾,陆某没有读完小学便四处流浪,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了让陆某安心改造,平等地获得减刑机会,荆剑地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岳阳监狱、岳阳市中级法院多次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决定依法为陆某启动减刑程序,并协助解决陆某的户籍问题。

今年2月中旬,在陆某及其生母的委托下,荆剑地区检察院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对两人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陆某与已有户籍的母亲确系母子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陆某出生在中国,应具有中国国籍。

据此,检察官与云南省广南县公安机关沟通,指导并协助陆某准备了身份信息等资料。最终,陆某成功办理了户籍登记。

身份信息成功确认后,陆某被顺利呈报了减刑。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72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好消息!呼和浩特这7处冰雪场地免门票游玩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