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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把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要民生工程,统筹抓好审判执行、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结合因灾发生的帮扶、救助、恢复重建等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政策支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意见》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优化改善诉讼服务。加强涉灾案件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受灾损失赔偿、灾后重建等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纠纷案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渠道,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意见》强调,要坚持能动司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惩抢劫、盗窃、寻衅滋事、趁灾哄抬物价、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灾情信息等犯罪行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涉灾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要求,要延伸司法职能,汇聚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合力。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受灾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加强专项审判活动和典型案例的社会指引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王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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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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