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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观新闻报道,1月5日,上海的龚先生在东航App上购买了一张1月10日从上海飞往澳大利亚,价值6338元(含税)的机票。然而,在付款1分钟后,龚先生再次核对日期时,发现自己买错了日期。于是,他立即在App上选择“退订”。没想到,前后耽搁不过几分钟,龚先生收到的退款金额仅有269元。高达5340元的“手续费”,比机票总价的84%还要多,着实惊呆了龚先生。

  6000多元的机票仅退回了269元,这个比例确实夸张。之所以如此,按照东航的解释,因为票上带有“不可退票”的字样,只能退还除了燃油附加费之外的其他税费。

  其实“机票不可退”并不罕见,主要是航空公司针对一些特价机票等作出的特殊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否合理,也一直饱受舆论质疑。

  2018年民航局曾发布《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机票退票、改期和签转(即退改签)的乱象,要求航空公司对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叫停航空公司一直以来施行的“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的霸王条款。

  严格来说,东航所谓“不可退票”政策,已经和这条规定相悖了。而且根据民航局的规定,退改签收费需制定“阶梯费率”,即根据不同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等,设定合理的梯次收费标准。而龚先生在仅仅数分钟后便申请了退款,并且距离出行尚有5天的时间,从常识来说,这很难对航空公司造成多少实际影响,却被收取了如此高额的“手续费”,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当然,龚先生经过努力沟通,也与东航达成了初步协商方案:龚先生自行再购买一张机票,东航承诺补偿差价与“改签费”。其实根据上文提到的民航局2018年下发的通知,航空公司要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可见,东航的补救只是一种“本分”罢了。

  龚先生与东航的纠纷或许告一段落,但天价退票费的问题却可谓根深蒂固。去年7月曾有报道,在某投诉平台,记者搜索显示有2万多条相关投诉,有网友反映曾在订票软件上误订了机票,虽然付款一分钟内就选择了退票,但还是被迫收取了60%的退票手续费,金额合计超过四千元。而退款规则不透明、标准不统一,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有意思的是,东航、南航等都宣布自2024年1月10日起下调机票退改费,有媒体总结“新规实行后退票平均可省100元左右”。但从龚先生的案例就可以看到,明显不合理的退票费已经让这项利好措施打了折扣——退票费如果动辄就和机票费相差无几,那么“可省100元左右”其实也意义不大了。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是时候认真检视天价退票费的合理性了。这种对消费者显著不公平的规定,不仅会导致大量纠纷、维权,甚至动辄就引发舆情,这对航空公司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天价退票费看似对航空公司有利,但考虑到由此产生的“次生问题”,这是否划算也值得打个问号。

  另外,主管部门也应当看到当前密集发生的纠纷,进一步出台细化的指导性意见。1月4日在2024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民航局提出力争客座率、载运率、飞机日利用率恢复到2019年水平。可见,当前民航市场整体仍在恢复期,而天价退票费所引发的争议显然对行业是不利的。

  因此,主管部门不妨考虑尽快完善细则,协调各航空公司形成统一的、合理的规定,消弭这种近乎三天两头就会出现的争端,为民航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和舆论环境。

  特约评论员 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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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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