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记者梁秋坪、李楠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治意义上讲,这是有创新意义的。
王瑞贺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宪法的很多规定是贯通、衔接的,所以也是宪法有效落实的法治保障。具体而言,现行宪法确立了以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定位。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在法律中明确这个定位,是党中央的科学判断,是社会的共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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