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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李艳红)8月19日,记者从呼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提升首府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警示作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行业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1.王某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2020年1月7日15:34:07当事人王某某驾驶蒙A83M11的捷达从野生动物园拉载客人去往秋实小区,收取三十五元运费,呼市运管回民分局执法人员持执法证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明材料,王某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以上事实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王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2.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2020年1月7日10:05:00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蒙A933TZ起亚小型客车有违法行为,遂亮证上前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员陈某某驾驶该车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环盛世东北二门运载乘客到呼和浩特市,该车上乘客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招车,驾驶员陈某某根据滴滴出行平台指派运载乘客,运费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支付的,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事实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陈某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3.奇某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2020年3月17日15:05:44,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在火车站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奇某某驾驶的蒙A403QM别克车拉载三名乘客从锡盟镶黄旗至火车西站,每人150元车费,到目的地再付款,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上事实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奇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4.土左旗顺达出租汽车公司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案。2020年4月9日10:11:57土左旗顺达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驾驶蒙AYT911的大众车从山水小区拉载客人去往火车站,按出租车计价器收费,呼市运管局回民分局执法人员持执法证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当场只能提供土左旗出租手续,经营区域为土左旗境内,土左旗顺达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的客运服务。以上事实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土左旗顺达出租汽车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5.徐某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2020年4月7日12:13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玉泉分局执法人员在农科院门口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徐某某驾驶的蒙A196MB东风车在呼市农科院拉载乘客3人去往清水河,说好每人35元,到目的地再付款。当事人徐某某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徐某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以上事实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徐某某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2020年4月24日4:50在省道311线22公里驾驶员张某某驾驶晋BA4617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代码16372)

  案例7.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2020年4月27日2:20在省道311线22公里驾驶员郭某某驾驶蒙B99828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代码16372)

  案例8.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2020年4月28日8:40在省道311线22公里驾驶员张某某驶蒙J61678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代码16372)

  案例9.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2020年5月29日10:58驾驶员刘某驾驶6节铰接列车黑MJ2848,途径省道103线18公里处练家营超限检测站,拉运货物。经检测发现,车货总质量48.75吨,超出认定标准2.75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现责令违法行为人刘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代码1353)

  案例10.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2020年6月9日20:30驾驶员曹某驾驶6节铰接列车蒙A62192,途径省道103线18公里处练家营超限检测站,拉运货物。经检测发现,车货总质量50.25吨,超出认定标准1.25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现责令违法人员曹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代码1353)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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