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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十五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共119件。按数量排序分,呼和浩特21件,鄂尔多斯20件,赤峰19件,包头15件,通辽13件,乌兰察布9件,呼伦贝尔6件,兴安盟5件,巴彦淖尔、乌海各4件,锡林郭勒盟3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涉及生态破坏67件,大气污染28件,水污染26件,土壤污染15件,噪声污染10件,其他污染13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

  延伸阅读: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7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3月26日至4月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区举报案件14批共1033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已对第6批7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5件、阶段性办结22件、未办结22件,责令整改9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1.1482万元,立案侦查3宗,刑事拘留1人,约谈4人,问责2人。

  截至4月8日,全区已对第1-6批320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48件、阶段性办结93件、未办结79件,责令整改41家,立案处罚 34家,罚款金额139.9459万元,立案侦查12宗,刑事拘留4人,约谈20人,问责22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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