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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自治区能源局最新消息: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均已启动农牧民取暖用煤拉运工作。

  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能源局及时部署,周密安排,与各地区加强协调对接,全力推进农牧民用煤保障工作。9月1日,自治区能源局在鄂尔多斯市召开现场协调会,确定跨盟市供煤的煤炭企业名单及任务量,确定鄂尔多斯市47家煤炭企业承担全区304.3万吨保供任务。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盟市,要求煤源保障盟市督促承担保障任务的煤矿,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农牧民取暖用煤生产供应任务;用煤盟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供煤盟市及煤矿对接,按照“定路线、定车辆、定人员”的原则,自行组织煤炭运输、配送等工作,尽快将农牧民取暖用煤落实到户。在各地能源部门和煤炭企业的协调配合下,全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煤源得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落实,并以平价、适烧的标准全力组织生产供应。

  经梳理,今冬明春供暖期,全区有燃煤取暖需求的农牧户共208万户、计划用煤量410万吨。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均已启动农牧民取暖用煤拉运工作,其中,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盟市进度较快,部分旗(县、区)拉运任务已完成过半,其他盟市也在紧张组织拉运当中。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康丽娜)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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