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11月1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7场)获悉,近期,呼和浩特市针对蔬菜、大米、肉类、鸡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武永厚介绍,此前,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美华隆小区物业公司销售蔬菜、猪肉等食品。经过实地核查发现,内蒙古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小区居民刘某销售蔬菜、猪肉等食品。该公司经营范围未包括食品类经营项目,且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价格居高,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购进票据,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目前,玉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中,发现赛罕区江某餐饮门店在微信朋友圈高价销售蔬菜、肉食等商品。经查,当事人原本从事食品小摊贩业务,疫情期间,从农贸市场低价购入蔬菜等民生商品,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小程序大幅加价并进行捆绑销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现在已立案调查。

  “如果市民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受理、及时处置,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武永厚说。

  目前,呼和浩特市开放了小区内和沿街的5466家“一超七店”,也就是:超市、生鲜店、粮油店、蔬菜店、肉食店、副食店、便利店、冻品店等生活保障门店。要求这些“一超七店”在保障群众需求的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扫码、测温、设置一米线、店外排队、无接触购物等防控流程,落实工作人员每日抗原、核酸“双检测”制度和店内消毒消杀等制度,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郑学良 王雅静)

编辑:刘嫱
139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云端”传艺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