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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观察员 华小欣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内蒙古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内蒙古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形成了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质,赢得并始终如一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努力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继续走在前列,在讲政治、顾大局、担使命上积极作为,把“模范”体现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走好团结奋斗这条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叮嘱我们,要倍加珍惜荣誉、强化使命担当,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书写了“最好牧场为航天”、“三千孤儿入内蒙”、“克服困难捐粮畜”等历史佳话。近些年,内蒙古自觉扛起保大局保供给的责任,每年生产全国约1/5的羊肉、1/10的牛肉、1/5的牛奶、1/2的羊绒,一半以上的粮食调往区外,近两年为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将六成的煤炭外送全国,电煤保供任务占全国的三成多,外送电量连续18年位居全国第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内蒙古的奉献与担当。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是对这份崇高荣誉更自觉、更有力、更深沉的呵护,也是2400多万草原儿女应有的追求和境界。

  踔厉奋发、团结奋斗,让“模范自治区”这块金字招牌在新时代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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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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