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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315”来到了。今年的“3·15”,已经是我国自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之后的第38个消费者权益日。时下,通过多年来的“3·15”活动,每个人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越来越谨慎、越来越理智了。

  消费不就是买商品、买服务吗?还需要学习?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消费常常要发生纠纷,有纠纷协商不成,就得通过法律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就是解决所有消费问题的依据。“3·15”集中宣传、营造声势、曝光假冒伪劣产品、揭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学习过程,消费更靠谱、多亏“3·15”,就是这个意思。

  现代社会,通讯发达,特别是手机有了网络功能之后,推销的方式更加便捷、简单,我们每天要从多个渠道接受商品销售的信息。比如,商品质优价廉、贴心服务的承诺,以及“最低价、清仓价、甩卖价”等等,目不暇接,不绝于耳,上当受骗是分分钟的事。可见,面对新的形势,消费知识不仅需要认真学习,而且学习后的实战运用,也变得更为迫切了。

  因此,“3·15”这一天,大家一定要认真度过,留心各类媒体的正面宣传,学习包括健康消费、科学消费、理智消费,以及商品知识、维权程序、识别真伪等方面的知识,让这一天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

  今年的“3·15”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让我们通过学习,激发出更大的消费活力,做一名清醒而又热情的消费者。(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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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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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乌珠穆沁草原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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