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月8日消息(李艳红)1月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4年11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一份指导内蒙古未来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主要提出了八部分、共26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从2027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实现“两个新突破、一个新提升”、全区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迈进全国中游等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围绕国家所需,区域所能,民生所系,趋势所向,聚焦点上突破,统筹布局重大科技攻坚任务。
第三部分,聚焦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区域创新高地等四项措施。
第四部分,针对引育高层次人才,提出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健全科技人才引育机制、强化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等三项措施。
第五部分,针对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强化科技创新激励、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等四个重点任务。
第六部分,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等三项制度安排。
第七部分,针对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出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强化法规政策保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推动科技开放合作等四项举措。
第八部分 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估、弘扬创新文化。
《意见》创新做法和亮点是:注重远近结合,谋划发展目标;找准定位,布局攻关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促进融合发展;坚持人才为先,健全科技人才引育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和坚持统筹协同,打造“科技兴蒙”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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