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3月12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3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生态安全护北疆”典型案例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围绕“黄河禁渔期”工作,超前谋划,雷霆行动,组织沿黄七盟市公安机关依法严打非法捕捞犯罪行为,有力打击了危害黄河水生生物资源犯罪活动。并对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鄂尔多斯市钱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通过黄河沿线常态化巡查,发现非法捕捞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钱某某长期使用禁用工具,在黄河干流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非法销售3000余公斤渔获物牟利。2024年4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巴彦淖尔市刘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年4月12日,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会同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抓获在黄河流域乌加河内电鱼的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皮划艇、逆变器、电瓶、电抄网等作案工具及各类渔获物80余斤。2024年4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包头市许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年6月27日,包头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非法捕捞线索后,组织警力进行蹲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网具2张、渔获物78斤。经查,2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利益,在明知黄河禁渔期、黄河包头段全段为禁渔区的情况下,非法捕捞鱼虾资源出售。2024年7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巴彦淖尔市唐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年6月23日,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立即组织开展核查,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人在黄河禁渔期内,驾驶船只在黄河主河道内使用排钩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查获捕渔船、排钩、抄网等作案工具,以及鲤鱼等渔获物130余斤。2024年6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包头市李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年5月7日,包头市公安机关在黄河禁渔期排查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遂将其抓获,现场查获挂网8张、渔获物30公斤。经鉴定,李某某非法捕捞的7种鱼类处于产卵期,对黄河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2024年5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编辑:吴迪
19938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教师赛板书 欢乐“三八”节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