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通过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和质押登记制度,健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拓宽公益林经营保护主体融资渠道。
按照《通知》要求,林草部门将建立集体权属面积1000亩以上、个人权属面积200亩以上的公益林补偿数据台账,提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信息服务;金融机构将结合实际,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各相关部门将积极与财政、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将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支撑机制,开辟林业融资新路径,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助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障。(记者 霍晓庆)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