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月30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1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检察机关已成功督促恢复林地、草地3.15万亩,推动当事人认购碳汇5600余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保证金713万元。
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毁林毁草犯罪。通过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力度显著增强: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上升330.95%;批准逮捕率、提起公诉率较上年分别提升16.73和32.86个百分点。针对大面积破坏、屡教不改等恶劣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诉,持续释放严打信号。同时,通过建立环境资源类案件简案快办机制、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实现了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
检察机关创新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模式,形成惩治与修复并重的“接力式”监督链条。一方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1147件不起诉案件提出473份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有效杜绝“不刑不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2件,强力督促生态修复。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累计开展现场普法3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1.6万余册,提供法律咨询860余次,有效提升了公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在机制建设上,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优势,实质化运行办理毁林毁草案件的“绿色通道”,并组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人才库,强化专业指导,为持续高质效办好相关案件、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内蒙古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最严密法治守护草原森林,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呵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蔚蓝、纯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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