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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呼和浩特市的焦先生在海拉尔西街金川彩虹桥附近的毛毛二手车行花13万多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A6,当时店主承诺该车“完全没问题”,隔年上保险时,焦先生却发现这是一辆“重大事故车”。接下来的一年多,焦先生和对方多次讨要说法,可是车行虽然承认错误,却至今不赔不退。

  遭遇

  因为此前和毛毛二手车负责人康云飞打过几次交道,彼此认识,所以,焦先生在购买这辆二手奥迪车时,非常相信对方信誓旦旦的承诺“这车完全没有问题”。而对于售价,焦先生也是没有向对方还价,首付对方1.7万元,贷款11万多元,连合同都没签,很快把车提到了手里。

  车辆刚开了没几天,焦先生发现该车发动机有漏油的情况,因为是二手车,焦先生也没有多想,自己又花4000多元维修了一次发动机。

  2019年5月,该车保险到期,焦先生在续保时,查阅该车保险记录时突然震惊地发现,这辆车曾经出过多次事故,最大一次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高达10多万元。该车的多个零部件曾进行过维修和更换,包括车大梁这样的重要部件也发生过严重损害。此外,购买该车时,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数为9万多公里,而实际上该车的行驶里程将近40万公里,里程表被严重篡改。

  这下,焦先生彻底傻眼了,自己不仅买了一辆与实际价格完全不符的二手车,而且还是一辆“重大事故”二手车,开这样的车上路,人身安全随时会受到严重威胁,焦先生开始和二手车商讨要说法。

   多次协商无果

  对于焦先生所购车辆的情况,毛毛二手车行负责人康云飞完全承认,但他始终表示,这是他们收车时“看走眼”了,他们也没有查过这辆车的保险记录,不知道这是一辆事故车。

  对于解决方案,车行方面表示,只能退还焦先生8万元左右的费用,理由是焦先生购车后使用了一段时间,车辆有“折旧费”,另外当时该车辆的市场价要高于现在,车行要根据现在的市场行情来折价,以减少车行的损失。

  对此退款条件,焦先生不仅不同意,而且感到十分愤怒。焦先生认为,对方是常年经营二手车收购和销售的专业人士,收车时不可能不对所收车辆调查清楚,对方是故意隐瞒车况,以次充好,涉嫌欺诈。因此,对方应当全额退款。

  对于焦先生的要求,对方不仅不同意,甚至还一度表示“那你就起诉我们吧,想去哪儿告去哪儿告”。

  车行和汽车城都不管

  6月9日上午,记者和焦先生一同来到了毛毛二手车行。焦先生再次要求对方提供解决方案,对方表示,因为焦先生拒绝支付贷款,目前车辆已经被贷款公司收回,因此得先把车弄回来,至于退款要等到下一步再协商。焦先生一再追问把车弄回来后的退款数额,对方表示全额退款不可能,仍需要焦先生负担一部分费用。

  由于毛毛二手车行租用的是同创汽车城的摊位,记者随后来到同创汽车城。据同创汽车城刘副总经理介绍,焦先生当初购车时,是在众恒汽车城租赁的摊位,和同创并无关系。因此,同创对此事无法介入。

  随后,记者又来到众恒汽车城。据负责人马清介绍,当初他对此事也有了解,虽然双方在租赁协议中,有要求各车行“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条款,但是出现此类问题,汽车城方面也只能是口头督促对方妥善解决,此外并无强制性权利和行为。如果顾客和车行协商解决不成,那么建议顾客就此提起诉讼。马清还表示,之所以没有再让毛毛二手车在众恒汽车城内经营,也有一部分因素是该车行信誉不良。

   车行涉嫌违法

  针对焦先生的遭遇,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樊树林介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隐瞒事故车辆出售的,属于违法行为,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车并且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准备起诉

  6月10日,焦先生向记者反馈消息称,因为前一天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目前毛毛二手车已经完全不接受任何协商,要求焦先生通过起诉来解决此事。

  截至记者发稿时,焦先生已经在筹备诉讼工作。(记者 杨佳)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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