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已经拿到代缴的税款啦。”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接到了市民张先生的感谢电话。
张先生曾是鄂尔多斯市一单位职工,1999年购买了原单位的集资房,由于原单位一直未缴纳税费导致他无法办理房产证。为尽早拿到房产证,他代缴了税费和滞纳金。之后,他以这笔以原单位名义缴纳的税款应由原单位承担为由,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诉求被驳回后,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均未得到支持,他又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全面审查,检察院虽依法拟作出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进一步开展了实质性化解工作。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检察人员多次释法说理、推动解决,原单位同意将张先生垫付的税款及滞纳金一次性返还,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这场长达20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注重行政实质性化解,解决群众烦心事。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当地信访局、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办公室”,形成化解合力,促进诉源治理,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一方面与当地法院协作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性;另一方面,在审查阶段,鄂尔多斯市各地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充分发挥领导办案的“头雁效应”,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节点,带领行政检察团队通过认真阅卷、听取当事人意见、调查核实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面对面释法说理,依法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据统计,2019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0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年以上争议案件5件,10年以上争议案件1件,20年以上争议案件2件。其中,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土地行政登记生效裁判案件,虽不符合抗诉条件,但通过释法说理、多方沟通、参与协调等多元调解形式,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双方长达27年的行政争议;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通过跨省协作、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组合拳”,成功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事项,打通司法与行政工作堵点……
“我们将积极践行‘案结、事了、政和’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检察监督‘向前一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白翠琴说。(记者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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