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现场图。(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王一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