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9日上午举行2025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国际合作司二级巡视员王涛在会上介绍了中国与一些国家签署的社保协定情况。2001年以来,我国先后与13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法国、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
就近期较受关注的中吉社保协定情况,王涛介绍称,近年来,中吉两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持续走深走实,中吉乌铁路、别迭里口岸等战略性大项目快速推进,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拓展。目前,共有85家中资企业在吉投资、9000多名中方人员在吉就业,他们大多在国内已经缴纳了相关社会保险,在吉尔吉斯斯坦就业面临着刚才提到的双重缴费问题。
中吉社保协定的签署实施,将切实保障双方跨国就业人员的权益,有效降低双方企业在对方国家的经营成本,为中吉务实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对进一步推动两国新时代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中吉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中吉社保协定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协定共有25条,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双方豁免险种是养老保险。对中方来说,包括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吉方来说,包括不使用国家预算保障的养老、残疾和遗属保险。二是明确双方互免人群范围。具体包括双方在彼此国家工作的派遣人员、自雇人员、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的雇员、国际运输企业人员、公务人员、外交使团和领事馆成员等。三是明确协定的实施方式。双方主管部门签署行政协议,确定协定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信息交换、出具参保证明等具体经办事宜。
为确保中吉社保协定的平稳有序实施,前不久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多个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渠道,查看办事指南并申请办理参保证明。人社部也将社保协定的专项宣传作为“社保服务进万家”重要内容,向企业群众解读协定执行的安排,宣介优化后的参保证明申请和出具流程。
社会保障国际合作交流是利企惠民的好事,有利于推动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促进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落实好已生效的社保协定,并积极谋划与更多的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周边国家商签社保协定,进一步降低跨国投资企业的人力成本,保障跨国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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