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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一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领域。

  其中一起涉外海难救助合同纠纷,关系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秩序。

  海口海事法院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运用“一网一库”数字司法资源,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葡萄牙籍某公司一次性向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支付5万美元救助费用。

  “也门籍商人哈某与广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跨境交易、专业技术认定、中外双方法律认知差异等多重障碍。在中外调解员联动协作下,法院组织双方多次磋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次日全面主动履行完毕。

  此外,“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与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何某某、上海某医疗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系中韩两国企业跨境交叉持股合作模式产生争议导致的诉讼案件。

  合议庭最终形成“以恢复原状为原则,解除跨境交叉持股关系”的调解方案。各方因开展合作曾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基本交易条款约定、股东协议、投资合同等七项协议全部解除,当事人之间正在准备的其他对抗性诉讼也得以消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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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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