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抽样检验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法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具有重要作用。2025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服务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总体情况
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关切,重点关注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品种和企业,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组织对染发类、普通护肤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儿童类、面膜类、宣称祛痘类、指(趾)甲油类、睫毛滋养液类、牙膏等12类化妆品开展抽检工作,共抽检21471批次产品,其中21066批次产品经检验符合规定,占比98.11%。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涉及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抽样情况
各省(区、市)化妆品抽样批次数量分布情况见图1。抽样主要采用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两种方式进行,抽样的地域类型分布情况见图2。样品的产地分布情况见图3。

图1 各省(区、市)化妆品抽样分布图

图2 各地域类型抽样数量分布图

图3 样品产地分布图(按化妆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划分)
注:国内其余省份包括安徽、陕西、重庆等20个省(区、市)。
三、检验情况
在抽检的12类化妆品中,睫毛滋养液类、儿童类、牙膏、祛斑美白类、普通护肤类、彩妆类、宣称祛痘类等7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均达到99%以上,见图4。

图4 12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图
国家药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持续强化检验结果运用和风险闭环处置,提升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以高效能监管保障化妆品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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