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浙江省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浙江首部省级层面聚焦开发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6章36条,总结提炼浙江各地在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将其上升为法规制度。
据了解,浙江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超100家,约以5%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外贸进出口、超60%的实际使用外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70%的规上工业总产值,成为浙江经济发展主引擎、招商引资主阵地、开放创新主平台。为从制度上明确开发区“发展经济为主”的职能定位,浙江从立法层面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为县级及以上政府派出机构,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逐步剥离教育、医疗、社区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系统破解“小马拉大车”的体制困局,让开发区能够聚焦主业、轻装上阵。
《条例》主要包括开发区的设立和调整、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内容。针对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模糊、同质化等问题,《条例》明确了产业方向,提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引导生产性服务业等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新质生产力。
专家认为,放在全国开发区改革版图中看,浙江此次立法的标杆意义至少有三重:一是以省级统一立法终结了“一区一法”的碎片化治理,为全国提供制度整合范本;二是将改革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使开发区治理从“红头文件推动”走向“法治轨道运行”;三是在退出机制、权限清单、市场化运营等关键改革环节实现了立法突破,为其他省份蹚出了路子。
《条例》正式施行前,浙江省商务厅举办首场全省性专题宣贯活动,系统解读并传递立法精神、梳理《条例》亮点、明确实施路径,推动全省开发区迅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浙江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柳文)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