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25年9月起,最高检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截至2026年6月15日,办理成品油涉税公益诉讼1881件。目前已累计督促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8.47亿余元。
检察办案发现,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原始数据,隐匿收入偷逃国家税款。当前,一些加油站作弊手段已从简单的硬件改装演变为“硬件埋点、软件配合、云端协同”。违法行为人通过更换编码器、更换税控芯片、双系统双后台等多种方式篡改原始数据,达到隐匿收入目的。
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通过无票销售等方式,不足额申报应纳税款。一些零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过程中,通过未开票收入、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加油费用等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
一些案件涉及的“自流黑”主要指自建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违法主体常常将面包车、厢式货车非法改装为“移动加油站”,或者在自建场地等违规埋设油罐,向过往车辆销售汽油、柴油。“自流黑”违法销售行为导致非法油品流入市场,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且因储油设施点位隐蔽、装置简陋、油罐设置管理随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华社记者刘硕 摄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成品油涉税领域突出问题,强化与税务、商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凝聚治理合力,更好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同时,检察机关提醒成品油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诚信纳税,自觉做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者;也呼吁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油支付完成后及时索要发票,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记者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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