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申铖、刘开雄)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将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此前出台的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的部分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将取消;同时,上述企业中具有公益性、安全保障性质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免税政策将予以保留。
政策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分两步到位。对恢复征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了解,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已实施近40年。近年来,优惠政策长期实施带来的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影响税收公平等负面效应日益突出。
专家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修复;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为各类能源资源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