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至26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十二组在云南昆明开展明查暗访时发现,“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频繁出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百吨王”指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此类车辆严重损毁公路基础设施,制动、操控性能大幅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极大。
考核巡查组7月21日、22日检查云南友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新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时发现,今年以来,入场单车过磅称重记录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车辆百余辆,入场次数超500余次。
7月23日,考核巡查组在昆明超限检测站检查过程中,2小时内,发现昆明市官渡区荃通建材经营部所属2辆货运车辆和云南硕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1辆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车货总重分别为98.25吨、98.7吨、89.98吨,严重超载216.94%、218.39%、192.1%。
7月24日,考核巡查组在昆明市安宁非现场执法点检查发现,7月23日1时22分至7月24日14时36分,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车辆37辆,超载100%以上车辆408辆、超载150%以上车辆93辆、超载200%以上车辆19辆。
目前,考核巡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当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已迅速响应,依法依规对涉事车辆及企业开展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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