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17年以来共有160名律师志愿者和139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海南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覆盖全省77%的市县区。这些律师志愿者积极为全省困难群众、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全省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的部分市县法律援助案件指派难的问题,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市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服务地司法局认真做好“1+1”行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志愿律师在海南顺利开展志愿服务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省司法厅把“1+1”行动纳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统筹管理,制定《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海南)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司法厅“(1+1)+X”法律援助业务跟班学习制度》。在每年举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中,都将志愿律师和大学生纳入法律援助培训对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尽最大努力,想方设法为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17年来,从最初的1名志愿律师到最多时的13名志愿律师和12名大学生,从最初的保亭1个服务地到最多时的14个服务地,“1+1”行动的覆盖范围达到海南省77%的市县区。各志愿律师来到海南后,克服了办公环境、语言、交通、饮食、精神、身体等困难和考验,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1+1”志愿者已成为海南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1+1”行动已经成为海南法律援助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1”行动实施以来,律师志愿者不仅为海南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还不断增强项目的造血功能。他们在服务地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将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对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身边的同事倾囊相授,使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大学生志愿者中,有的已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有1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司法考试走上了律师或者公证员工作岗位,为推动当地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到海南省服务的共有9名律师志愿者,于去年8月底分赴保亭、乐东、临高、定安等9个律师资源短缺的市县区开展志愿服务。一年来,志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8件,提供法律咨询6299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65场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所提建议被采纳7条。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服务的朱叶律师本年度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占全县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35.91%,提供法律咨询633人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68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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