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经济 > 正文

据国家开发银行最新消息,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该行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作出相应调整,并启动2023年度已签合同的借款金额提升(简称“提额”)工作。

按照政策要求,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上限调整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今年尚未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联系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修改贷款申请,调整贷款额度。今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远程提额。

贷款利率方面,今年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将直接按照LPR减60BP的贷款利率签订借款合同。对今年已经签订的借款合同,利率将由合同约定的“LPR减30BP”直接调整为“LPR减60BP”。对存量(往年发放)的执行“LPR减30BP”利率的助学贷款,利率将统一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重定价日调整为“LPR减60BP”。具体政策参见国家开发银行官网相关公告。

开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我国助学贷款主力承办银行,该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持续优化助学贷款服务。今年以来,该行积极落实免息和延期还本优惠政策,切实降低贷款成本,减轻学生还款负担。针对暑期汛情,该行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远程续贷、无纸化办贷和特事特办等措施,服务保障灾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及时获得贷款支持。截至9月11日,开发银行今年新增受理助学贷款573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56万人次。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63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救助野生动物 保护草原生态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