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财经 > 正文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0月24日消息(记者 吴汇慧)日前,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包房公委发[2024] 4号),调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

  公积金贷款方面,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公积金提取方面,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账户。

  以上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编辑:吴桐
12354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乌梁素海护鸟人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