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王仁宏)日前,公布《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城市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分区指引和政策举措等,旨在促进城市住房供需匹配,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据悉,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是全国、省、市三级住房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时期城市住房发展的总纲。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期限相衔接。城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期限为1年。
《导则》明确,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和住房发展从增量为主转向增存并重的新特征,落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求,分析规划期内“好房子”建设要求及住房转型发展形势。
规划要坚持完善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要坚持统筹增量和存量,提高质量。积极适应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人房地钱”要素联动,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实现住房供需多维度的精准匹配。
此外,《导则》明确,规划重点任务是落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求,围绕住房发展总体目标,在住房保障、“好房子”建设等方面明确规划期内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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